(一)对于涉嫌职务侵占罪且侵占数额45万的人员,如果想争取从轻处罚,可以积极退赃,将非法占有的45万财物归还本单位。
(二)主动向单位及受害方表达悔意,努力取得他们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会作为考量因素。
(三)若有自首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若发现有立功机会,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要积极提供线索。
(四)杜绝出现拒不退赃的情况,避免多次实施类似犯罪行为,否则会面临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