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寻求第三方调解,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亲权。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孩子,先进行协商是较为温和有效的方式,双方理性沟通,明确探视对孩子成长和亲情维系的意义,确定具体探视安排。若协商不成,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双方单位等第三方调解能从客观角度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若调解也无法解决,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单独处理探视权问题,但当事人可在诉讼中以保障亲权和孩子健康成长为由,请求法院明确探视权相关事宜,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和孩子利益作出判决。如果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遇到疑问或需要更专业的法律建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