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如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明确案件基本信息与开庭时间地点。
(二)认真研读原告起诉状,分析其主张和证据。若原告陈述不实,准备反驳证据,同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像借款已还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可书面也可口头,阐述自身观点和理由。
(四)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或案件复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获取专业法律帮助。
(五)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充分表达意见。若不服一审判决,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