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能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像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子女生活环境等方面的证明。
(二)撰写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以争夺子女抚养权为诉讼请求,并阐述事实与理由。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同时缴纳诉讼费。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若调解不成则安排开庭审理。
(四)庭审中,双方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最后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五)及时关注案件进展,可要求查阅庭审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