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8万元左右这类情况,犯罪嫌疑人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争取认定为坦白情节以从轻处罚。
(二)有机会的话,犯罪嫌疑人积极自首。自首属于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对量刑较为有利。
(三)若有能力,犯罪嫌疑人应主动退赃退赔,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争取取得被害人谅解,这在量刑时会适当从宽。
(四)如果发现他人犯罪等立功线索,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争取立功表现,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