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不满两周岁,若无特殊情况,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母亲可积极准备能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材料,如稳定收入证明等;父亲若有证据证明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形,可争取抚养权。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法院争取优先抚养权。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孩子意愿,可让孩子清晰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
(四)法院在实践中可能判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双方可提供孩子性别、年龄、生活环境等方面的情况说明,辅助法院做出尽量减少对孩子生活、学习影响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