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法律文书后,仔细阅读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撰写答辩状,清晰表明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和意见。
(二)根据自身主张积极收集证据。若不同意离婚,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如共同旅游照片、聊天记录等;涉及财产分割,准备好财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涉及子女抚养,提供自身抚养优势证据,像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三)严格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庭审中遵守法庭纪律,围绕争议焦点有条理地陈述观点、进行辩论。
(四)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在规定上诉期内及时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