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个人走私普通物品涉案35万,无其他特别情节,会被认定偷逃应缴税额较大,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要缴纳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可积极争取从轻、减轻情节,如自首、立功等,争取在法定刑以下量刑。
(二)若为单位走私该物品,单位会被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单位也可通过悔罪表现、提供自首立功相关证据等争取较好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