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时发现对方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应及时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以便在分割财产时争取有利判决。
(二)若过错情形符合法定要求,无过错方要明确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包括列出物质损失的明细和说明精神受损害的情况。
(三)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如实提供财产状况、双方经济能力等信息,帮助法院综合判定分割比例和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