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走私普通物品涉案45万,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被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此时可争取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减轻处罚。
(二)如果是单位犯此罪,单位会被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样可寻求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三)若走私物品包含武器、弹药等特殊物品或有多次走私等严重情节,处罚会更重,要重点关注案件整体情况,争取在非严重情节方面减轻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