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时,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法院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老婆的部分以及老婆个人财产来偿债。此时,债权人可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等。
(二)若债务是老公个人债务,法院通常只能执行老公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老公的部分,不能直接执行老婆个人财产。若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法院会先分割再执行老公享有的份额。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是老公个人的,比如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