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多年与配偶失联想办理离婚,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配偶失踪,等法院宣告配偶为失踪人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准予离婚。前提是配偶下落不明已满二年。
(二)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配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不过法院判决离婚要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多年失联可作为参考。第一次起诉可能不判离,但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