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电动车事故需留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起算。若伤害明显,从受伤害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确诊并能证明与侵害有关,从确诊日起算。
(二)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通常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三)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
(四)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会使时效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