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结婚,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之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要准备好物质损害的实际损失证明。
(二)若不请求撤销婚姻而选择离婚,因隐瞒重大疾病不属于法定离婚损害赔偿情形,通常不能主张赔偿,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要求法院酌情照顾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