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无需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因为法院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
(二)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而起诉,诉讼费用按财产案件标准收取:
1.财产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