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时,女方可与对方就财物分割充分沟通协商,按双方最终商定的结果确定能索要的财物。
(二)诉讼离婚时,女方可要求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自身属于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比如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