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先尝试与债务人协商,比如确定债务履行方式、期限,也可以用债务人部分财产抵偿债务。
(二)若协商不成,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胜诉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时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财产,拍卖、变卖其名下资产偿债,但会保留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三)若债务人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