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变更孩子抚养权,可在离婚后随时向法院另行起诉。
(二)起诉时需证明存在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行为或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收集能证明上述情形的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子女意愿表达等,以增加胜诉几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