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协议离婚时,双方不能以约定排除一方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应合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抚养费。
(二)若抚养方经济状况变差,无法独自承担抚养费用,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收入减少证明、生活成本增加凭证等,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三)法院判决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双方应积极配合提供这些方面的真实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