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三个月女方出轨,男方先确认是否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若存在可要求返还彩礼。
(二)若共同生活时间短,男方可收集彩礼数额、女方过错、共同生活时长、彩礼使用情况等证据,以便在可能的诉讼中争取酌定返还部分彩礼。
(三)双方可先就彩礼返还问题进行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