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若借贷双方通过书面协议选择了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就按该协议来确定管辖法院。这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主选择权,使其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
(2)要是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无效,那么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若有约定则依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例如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法院就有管辖权。
提醒:
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可提前在书面协议中合理选择管辖法院。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要明确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的重要性。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