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退还:按照法律规定,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判决生效后,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诉讼费。法院审核通过后,会把费用打到胜诉方指定的账户。
(二)向败诉方追讨:有些情况下,法院不直接退费,而是让胜诉方自己向败诉方追讨。胜诉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后,要求败诉方按判决支付诉讼费。如果败诉方拒绝支付,胜诉方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