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含物质和精神损害的赔偿。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按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
(三)无过错方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实施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四)双方先协商财产分割、赔偿等问题,协商不成,无过错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