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非法拘禁惯犯,司法机关应全面收集其多次实施非法拘禁犯罪的证据,包括每次犯罪的具体时间、地点、手段、造成的后果等。
(二)在量刑时,要充分考虑惯犯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这一因素,结合具体犯罪次数、手段、后果等综合考量,依法从重处罚。
(三)若非法拘禁过程中有暴力伤害行为致被害人伤残、死亡,应及时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进行侦查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