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丈夫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妻子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若妻子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离婚时可请求补偿。
(三)收集证据,包括证明丈夫过错的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及证明自己对家庭付出多的子女教育支出票据、老人医疗费用凭证、为丈夫工作放弃机会的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