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母亲不宜抚养孩子的证据:当母亲存在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情况时,男方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主张抚养权。
(二)与女方协商:男女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进行沟通,若女方同意孩子由男方抚养,双方签订抚养权协议。
(三)证明自身抚养优势:男方若能证明自己经济状况良好、能提供稳定生活环境、有更多时间陪伴照顾孩子等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