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清楚婚前建造的房屋原则上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重大修缮、扩建等行为导致房屋增值的,增值部分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后若对房屋进行较大改动,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明,比如修缮或扩建的合同、付款凭证等,以免之后产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增值情况。
(二)若夫妻双方有意将婚前建造的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可签订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屋归属。协议内容要规范且符合法律规定,最好能进行公证,增强约定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但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