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女方可积极争取抚养权,因一般情况会随母亲生活。在此期间,女方要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环境,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二)若子女已满两周岁,双方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时,女方要从多方面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更优,比如自己稳定的经济状况、温馨的生活环境以及与孩子的亲密感情等;若能找到男方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证据(如长期酗酒、暴力倾向),也对争取抚养权有利。
(三)若子女已满八周岁,女方要尊重子女意愿,和孩子多交流,让孩子表达内心想法,并在法庭上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孩子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