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签收法律文书,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明确对方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积极收集有利证据,涉及财产分割时准备财产产权证明、购买凭证;涉及子女抚养权,提供经济状况证明、孩子生活学习环境证明等。
(三)明确是否同意离婚,不同意则在答辩状和庭审中说明夫妻感情未破裂并举例;同意则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提出自己的主张。
(四)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合理表达意见诉求,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聘请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