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罪且数额达450万的员工,若想争取从轻量刑,应尽快退还挪用的公款,这体现悔罪态度,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二)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况,包括用途、时间等,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坦白,依法从轻处罚。
(三)如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能在量刑时起到有利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