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以一方不养孩子起诉离婚,要收集能证明该行为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证据,如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频繁激烈争吵的记录、分居证明等,以此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二)在孩子抚养问题上,若自己愿意抚养,应积极准备能证明自身抚养能力的材料,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三)如果双方都不愿养孩子,先配合法院裁定,同时准备好能证明由对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