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东要求公司清算有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两种方式,自行清算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股东可自行组织,强制清算需满足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特定条件,且由持股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后进行。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自行清算适用于公司出现诸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解散事由时,股东可自行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而强制清算则有严格条件限制,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像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无法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比例等,继续存续会让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以开展清算。了解这些清算方式和条件,能让股东在公司运营出现问题时,合法合理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公司清算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