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
收集施工过程中的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工程验收报告、交付凭证、结算单、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可证明工程实际履行情况,替代合同证明双方权利义务。
(二)协商解决
与对方当事人协商,通过沟通引导其确认工程事实,并对对话进行录音或保存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若对方愿意补签合同,可明确纠纷处理方式。
(三)法律途径
若协商不成,可依据收集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证据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