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小三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时可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但不能要求小三承担连带赔偿。此时无过错方应收集能证明对方重婚的证据,如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相关照片视频等。
(二)若小三故意侵害无过错方财产权益,如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主张小三返还财产,若有损失还可要求赔偿。无过错方需收集财产被侵害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
(三)最终能否获得赔偿及赔偿数额由法院结合具体证据和事实判定。无过错方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充分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