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37天期满时,应先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准予取保候审的情形。若认为符合,可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怀孕证明等。
(二)准备好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清晰阐述符合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如引用上述准予取保候审的情形条款。
(三)将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及时提交给检察院,按规定程序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