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若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在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不满12周岁的人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会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其加以管教;必要时,会依法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