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也想离婚时,和女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商量好,签订离婚协议书,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冷静期过了就办理离婚手续。
(二)男方不想离婚,要和女方好好沟通,化解矛盾,表明自己不想离婚、想修复婚姻关系的态度。要是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要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自己不想离。只要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况,法院通常第一次不会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