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人致一般伤害未致残时,应收集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凭证进行赔偿;计算误工费要结合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同时准备好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票据进行赔偿。
(二)致人残疾时,除按一般伤害赔偿外,要依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确定残疾赔偿金;准备好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票据;核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对于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要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
(三)致人死亡时,除上述费用外,要按规定计算丧葬费;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支付死亡补偿费;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交通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