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信用卡诈骗数额超过60万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犯罪嫌疑人应及时与银行沟通,争取在一审宣判前全部归还实际透支本金。
(二)明确恶意透支数额仅为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本金,对于银行收取的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费用不必承担认定数额的责任。
(三)若确实存在情节轻微情形,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说明,争取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