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抚养权诉讼立案后,如果是离婚案件中的抚养权纠纷,一般自己要出庭表达是否离婚、子女抚养等真实想法,要是确实因特殊情况没办法出庭,得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若不涉及离婚,只是单独提起抚养权诉讼,自己能表达想法且有诉讼代理人,可不出庭。但要是法院要求出庭,就得按要求来,不然经传票传唤没正当理由不去,原告可能按撤诉处理,被告可能会被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