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达14万,应尽快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自首情节。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形成坦白情节。
(三)主动退赃退赔,将违法所得返还,并且积极准备缴纳罚金。
(四)若有他人犯罪线索,可以向司法机关检举,争取立功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