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且在上诉期内,原告不服判决应通过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而非继续起诉,以此让案件得到上级法院再次审理。
(二)若一审判决已过上诉期生效,或者是终审判决,原告不服不能再起诉,可申请再审纠错,但要具备法定事由,像出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符合法定情形法院才会受理再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