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友好协商财产分割,将协商结果清晰写入离婚协议,避免后续纠纷。
(二)诉讼离婚时,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收集好工资条、经营收益证明等共同财产证据,以保障自身权益。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及时收集证据,以便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对其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