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不出庭时,应意识到会按撤诉处理,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可提前联系法院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审理。
(二)被告若收到传票,应尽量出庭参与诉讼,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要及时与法院沟通并提供证明材料。若为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能会被拘传。
(三)被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详细说明不能出庭原因及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看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