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赔偿:犯罪人应主动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二)配合诉讼: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犯罪人要配合司法程序,如实陈述情况。
(三)履行赔偿义务:有能力赔偿时,应及时履行赔偿责任,避免影响自身减刑、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