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收到离婚诉讼后,要冷静签收法院诉讼文书,了解男方诉求和事实理由。
(二)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若涉及财产分割,准备好财产清单和购买凭证;若涉及子女抚养权,提供自身抚养优势和孩子生活学习情况的证据。
(三)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离婚。同意的话,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与男方协商,争取达成调解协议通过法院出调解书;不同意则在答辩状中说明感情未破裂等不同意离婚的理由。
(四)庭审时积极表达观点和诉求,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