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债务诉讼中,债权人要留意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时起算;若债务是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所以要及时关注时间节点,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二)当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债权人可合理利用这些情况来保障自身权益,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三)如果自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债权人要把握好这一特殊救济途径。
(四)债务人要清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可行使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