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能证明不直接抚养方有支付能力且其本人愿意一次性支付,可与对方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协议。若协商不成,则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请求法院支持一次性支付。
(二)若不直接抚养方没有一次性支付能力,可提供收入证明等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定期给付,如按年、季度或月支付。
(三)若担心一次性支付后抚养方不当使用抚养费,可在协议或庭审中提出监督措施,如设立专门账户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