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范围时要全面考量。在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时,注意记录好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类人身损害费用,以及农作物减产、养殖物死亡等财产损失情况,同时关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借助专业机构评估。遇到难以确定的损害情况,聘请有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对损害进行科学评估,为赔偿数额的确定提供依据。
(三)协商与诉讼结合。先尝试与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若无法达成一致,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让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