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传票后仔细阅读诉讼文书,明确原告主张、事实理由及证据,做到心中有数。
(二)收集合同、发货单、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有利证据,证明自身是否履行付款义务、货物质量状况。
(三)思考合理抗辩理由,像诉讼时效已过、货物质量问题可主张减价等。
(四)法律程序不熟悉时,咨询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
(五)开庭前准备书面答辩状,阐明观点和理由。
(六)庭审遵守法庭纪律,如实陈述事实,合理表达诉求。
(七)有调解可能时,在法院主持下与对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